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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24/03/21 10:13:04 点击量:[]

    根据《云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管理

    1.成立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开展复试考核工作,对复试全过程精心监督管理,确保复试工作顺利开展。

    2.按照专业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复试工作。复试组成员包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家,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二、复试考生成绩要求

     (一)复试成绩要求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分数线及名单以云南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为准。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名单的确定。复试名单以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为准。

    2.已经接受其他学校或学院待录取的考生(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校其他专业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一律不再列入我院复试名单。

    3.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进入复试。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1.复试方式

    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组织复试专家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复试综合考核。

    2.各专业复试时间: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备注

    040107

    成人教育学

    3月23日9:00

    东陆校区成教楼3楼会议室


    040108

    职业技术教育学

    3月23日9:00

    东陆校区成教楼3楼会议室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3月23日8:00

    东陆校区成教楼4楼会议室、5楼506室

    拟分两组,具体分组以后续通知为准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3月24日8:30

    东陆校区成教楼3楼会议室、4楼会议室

    拟分两组,具体分组以后续通知为准

    四、复试录取工作实施

    (一)复试资格及复试安排查询

    考生可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复试资格,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

    (二)缴纳复试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元/人,其他考生为100元/人,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并按相应金额缴费。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费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复试费缴纳方法详见《云南大学财务处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的交费指南》,详情请咨询0871-65032387(此号码仅受理复试费缴费咨询)。

    (三)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复试通知书、诚信复试承诺书、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材料(仅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以及资格审查要求中提到的其他相关材料。此外,还需提供本科期间成绩单、科研成果、在校期间荣誉证书、其它能代表个人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请考生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以报考专业名称+考生编号+姓名命名,并于复试前1天提交至指定邮箱:672018460@qq.com。考生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要求:

    1)审查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同时要以电子版收存其身份证复印件。

    2)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提交《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盖章。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说明具体情况,经学院同意后可暂缓提供,但最迟提交时间不得晚于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

    (3)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核查和收取考生的《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5)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6)审查考生已经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情况(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如果考生接收了其他学校的待录取,则取消其在我校的复试资格。

    (7)审查考生缴纳复试费的情况。

    (8)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复试期间,学校将通过研招网报考信息与复试实考考生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并留存备查。不合格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成绩公

    复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学院将复试结果报送研招办,由研招办审核后予以公布。

    (五)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选择在校医院体检的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两周内向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要求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内容

    复试专家组对每名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素质和能力

    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设计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试题和英语口语)来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水平

    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六、复试流程

    1.复试考生根据后续公布的复试时间段,提前30分钟到达复试考点,现场抽签确定复试顺序。

    2.考生进入候考区后,考生要保持安静请勿喧哗,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工作(出示身份证原件、纸质版的复试通知书、初试准考证与本人进行比对)并收取考生签字的《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身份认证完成后,工作人员会引导考生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考生禁止携带任何物品,尤其是手机、手表等物品,所有物品均交给工作人员保管。

    3.进入考场后,考场负责人会提醒考生在指定区域进行复试。专家组会让考生先进行自我介绍,自我介绍结束后,负责人会让考生随机选取考题,考题均包括一个英语题(英文),二个专业题(中文),考生口头对以上三题进行作答:英文题用英文作答;中文题直接用中文作答。

    4.复试负责人宣布复试结束后,请考生离开考场并带好个人物品迅速离开,不能再返回候考区。严禁与其他考生交流一切与考试有关的内容,如有发现按作弊处理,并取消录取资格。

    5.复试现场会有两个闹钟,一个设定19分钟,一个设定20分钟,第一个闹钟响后请进行总结,第二个闹钟响后,复试结束。

    七、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包括:外语成绩(满分100分)占20%,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及能力成绩(满分100分)占80%。

    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外语成绩(满分100分)✖ 20%+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满分100分)✖ 80%。

    所有涉及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可与非专项计划考生一同参加复试,但综合成绩单独排名。

    所有涉及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录取

    (一)录取原则

    我校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匹配实际招生数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二)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有关要求,在新生系统进行申请,详见《入学须知》。

    (四)其他

    1.符合加分政策考生的加分情况以研招网后台下达的加分库为准,时间截至报考专业复试工作结束之前。

    2.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或调剂要求,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巡视。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复试过程中投诉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复议。

    电话:0871-65147702

    电子信箱:411937807@qq.com

    部门:云南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东陆校区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204

    邮编:650091

    十、本办法由云南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云南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3月20日